说谎被责后改过,终身不敢欺
司马光
北宋1019年—1086年
人物定论 文 · 名家
编资治通史,守正道千秋
档案
北宋 · 1019年—1086年
五常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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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能改,终生不欺」
历史定论:以身作则,垂范后人
「编撰通史,垂鉴后世」
历时十九年完成第一部编年体通史
历史定论:留下史学巨著,影响千年
「引咎担责,不诿于人」
筑堡失败,不推责给上司庞籍
历史定论:身为大臣,担当尽责
「好礼守法,定立仪制」
为冠婚丧祭制定适用于古今的仪制
历史定论:规范礼仪,垂范后世
生平大事件 (4 幕 · 2 条生平)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出生光山,幼而好学
司马光出生于光山,自幼聪慧好学
- 出生于官宦家庭
- 七岁即好读书
- 自幼知信改过
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司马光出生于河南光州光山,当时父亲正担任光山县令,因此为他取名“光”。
七岁时的司马光就已经神态庄重如同成年人,听别人讲解就能明白其中的大意,从此手不释卷,甚至到了不知道饥渴寒暑的地步。
司马光自幼受父亲影响,五六岁时曾因说谎被父亲责备,此后终生不敢再说妄语。
- 《左氏春秋》
- 我国现存最早编年体史书
- 司马池
- 司马光之父,北宋官员
考中进士,步入仕途
司马光考中进士甲科,开始仕途生涯
- 宝元元年中进士
- 丁忧后得举荐入京
- 逐步升迁至谏官
宋仁宗宝元元年,司马光考中甲科,被授予苏州判官事一职。
上任一年多后,因为父母相继去世,司马光丁忧去职。服丧期满后,担任武成军判官,任职两年。
经连襟之父枢密副使推荐,司马光入京任馆阁校勘,之后辗转并州、开封府任职,嘉佑六年升任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 进士
- 宋代科举最高功名
- 庞籍
- 北宋仁宗朝重臣
立志编史,十九年成书
司马光耗时十九年编成《资治通鉴》
- 治平三年开始设局续修
- 退居洛阳十五年专心编撰
- 元丰七年成书获神宗赐名
司马光早在宋仁宗末年就立志编撰《通鉴》,作为统治者治国的借鉴。治平三年,他撰成战国到秦的八卷上进宋英宗。
英宗下令设局续修,还供给费用,增补人员。王安石变法之后,司马光离开朝廷,退居洛阳十五年专心编撰。
从发凡起例到删削定稿,司马光都亲自动笔,他曾说“日力不足,继之以夜”,到元丰七年终于成书,赐名并亲作序。
- 《资治通鉴》
- 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
- 宋神宗
- 北宋第六位皇帝
熙宁 三年(1070年),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学士
熙宁 三年(1070年),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学士的身份前往陕西 永兴军 担任知军一职,这是他在三十年仕途中第一次出任亲民官主官,此前在地方仅任过佐贰官与幕职官。之后皇帝问司马光陕西民间的状况时,司马光说道青苗法和助役法等这两项新法的措施危害陕西(永兴军是陕西的一部分)地区,是当地的祸害,而对此皇帝回答道:“助役法只行于京东(不包括陕西)和两浙一带,而雇人充役的做法,则已经在越州推行。”也就是说在司马光担任陕西永兴军知军时,助役法尚未实行于陕西一带。次年司马光退居 洛阳 ,任 西京 留守兼西京 御史台 ,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 元丰 七年(1084年)成书。书成后,司马光官升为 资政殿 学士。
入京主政,元祐更化
哲宗即位后司马光入京为相,尽废新法
- 高太皇太后召其主政
- 任宰相后尽废新法
- 归还西夏所得土地
元丰八年宋哲宗即位,听政,召司马光入京主持国政。
次年司马光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上位数月间罢黜新党,尽废新法,史称“”。
元祐元年六月,司马光力主将北宋从西夏攻取的土地尽数归还西夏,认为此举会让西夏感恩臣服。
- 高太皇太后
- 宋哲宗朝临朝听政的太皇太后
- 元祐更化
- 司马光废除新法的政治事件
司马光去世,万民痛悼
司马光执政一年半去世,百姓痛悼
- 元祐元年去世,享年六十六
- 百姓罢市往吊,四方会葬数万人
- 追封温国公,谥号文正
元祐元年九月初一日,司马光去世,享年六十六岁,此时他执政才一年半。
司马光去世后,京师百姓罢市往吊,很多人卖掉衣物参加祭奠,灵柩送往夏县时,四方赶来会葬的有数万人,家家挂像祭祀。
司马光死后被追赠太师、,谥号,高太皇太后下令将他葬于高陵。
- 温国公
- 司马光死后追封的爵位
- 文正
- 司马光死后获得的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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