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循环 报应昭然(下)
摘要
一眼速览
本文是《因果循环 报应昭然》下篇,分享两则明代因果故事,对应为师欺世、枉法害民两种恶行。
文章讲明作恶自有报应、祸福源于己心的道理,给世人为人处世的警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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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欺诳他人 害人害己
明朝万历年间,京口人张某的文章颇有名气,但七次考试都未曾入选。于是他在文昌阁住宿,希望梦中得到神人指点,给自己的命运一个启示。
当夜,他梦见文昌帝君忿怒地斥责他说:“你不要怨恨世道的艰难、个人际遇的不公。其实,你的命运全是自己造成的。上天对你的惩罚已经到了,还期望考中科举吗?你反省自己教学十五年来,无功于世人,不知误了多少人家的子弟。你工于心计,揣测学生父兄的心意,每日的功课不过虚假应付;每逢改学生做文章,从不讲解,反而故意用笔在学生作文上圈圈点点,加批语,以此欺瞒学生的父兄。学生在书塾玩耍嬉笑,毫无顾忌,你只是一味姑息,反而在其父兄面前极力夸奖这些学生。家长都以为孩子很有长进,对你感激不尽,却不知道已经被欺骗,还给了你丰厚的酬劳。现在你吃的穿的都很充足,你却不想一想这些东西是怎样来的。
你召集学生来塾馆读书,不仅对孩子们的人品品德放任不问,更过分的是,还纵容他们聚众赌博。当老师的人能这么做吗?你理应受到严厉的谴责。”张某不敢答话,惊吓着醒来,从此足不出户。
有一天,他的学生急匆匆跑来报告说:“有个学生因为赌博斗殴,被另一学生打死了。”张某因为失职被牵连吃官司,蒙受刑罚羞辱,花光了钱财后郁悒而死。
有的人一边做坏事、不知悔改,一边又企图消灾免祸、求得好前程,那怎么可能呢?对人来讲,若是偶然有一两件事做错了,还可以用其他的善行补偿。但如果不立即改过迁善,变成明知故犯、有心作恶,必为天理所不容,一定要承担后果,命运真可谓自作自受。
三、枉害无辜 削减福寿
明朝隆庆年间,湖北荆州掌管狱讼的推官魏剑,去彝陵断一桩人命案。当地有个叫徐少卿的人,为人正直,平日敬奉神明很虔诚。忽然一天夜里,徐少卿梦见文昌帝君对他说:“明天有一个姓魏的推官要从这里经过,这个人今后前程远大,不久将要到吏部做官,你可以先结识他。”
第二天,天还没亮,徐少卿就出去打听,得知魏剑果然来了。于是急忙穿戴好衣冠前去拜见,表现得非常恭敬诚恳。魏剑离去几天以后,徐少卿夜里又作了个梦,梦见文昌帝君对他说:“可惜呀,因为这个魏剑推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四百金,让无辜者含冤而死。因此,上帝已经取消了他今后的一切官位作为惩罚,他的寿命也不会长了。”
于是徐少卿就暗地里注视着这件事的发展。果然,不久魏剑就因母亲去世回家丁忧,之后被派遣去济南补官,升为户部主事,才一年就死于京城,家中也日渐衰落了。
由此可见,举头三尺有神明,一直在监察着人的行为。不善之人那些欺骗掩饰的恶行,早就被神明察见,最终被削减福禄、减除寿算,忧愁灾难相继到来,彰显出因果报应。天地无私,招吉还是招祸,全都取决于人的起心动念,若有丝毫差错,果报就会天差地别。
做人应心怀善念,宽厚仁慈,不可见利忘义,为非作歹。执掌狱讼之事本就人命关天,略微失了检点,将来都会悔之无及。若是发现有人被陷害,就应当为其平反昭雪,怎么能够为了一己之私而枉害无辜、制造冤案?这样做必然会遭天谴。
(取材于《安士全书》、《太上感应篇例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