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和”的精神
摘要
一眼速览
“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贯穿天人关系、个人修养、人际交往、治国理政各个层面。
本文结合经典引文与历史典故,梳理了“和为贵”“致中和”“和而不同”三个核心内涵,清晰阐释了“和”精神的文化意义。

正文
在我国悠久的文明历史中,“和”一向是中华民族推崇的传统道德,是涵盖自然、人际、内心等层面与各领域的基本原则,也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本质规定,是传统文化的精华和一种高尚的民族精神。
和为贵
“和”表达出和睦、和谐、和平、平和等思想观念,“和为贵”和“贵和”的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最核心的价值取向。
“天人合一”,即天人之“和”,指人应怀感恩之心敬畏天地,遵循宇宙规律,尊重与保护自然,要洞明“和实生物”之道;个人修身养性,要讲究“心平气和”的功夫;与人交往,要恪守“和而不同”“和而不流”的准则;治理国家,要明晰“政通人和”的道理,最终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统一。
例如上古时期的舜,与人为善,德泽众生。他亲贤人,远奸佞,广开言路,还设立诽谤之木倾听民众呼声,这一设施后来演变为今天的华表。
舜早年曾在历山耕种,主动把肥沃的土地让给他人;在雷泽捕鱼,把经营妥当的渔场让给他人;他带动河滨制陶的工匠精心做工,不粗制滥造。他一直推行以和为贵的方略,用德行感化三苗,让他们弃恶从善。
正因为他谦恭礼让、诚信仁德,百姓都受到感化,人人自觉遵守道德,以致“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最终开创了政治清明、万邦和合的太平盛世。
致中和
古人提出“中和”的概念,《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儒家讲诚意正心、修齐治平,是由内及外、由己及人、由人及物、由近及远的路径,强调从个人修身做起,最终达到天下太平。如果人人都能不断提高道德水准,完善人格修养,做到“文质彬彬”“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泰而不骄,威而不猛”,举止有节,行为有度,进退有矩,那么整个社会必将出现和谐、祥和的局面。
“致中和”讲的是适度、恰当、平衡与协调。《周易》说“保合大和,乃利贞”,意思是阴阳合德,才能四时协调,万物生长,国家长治久安。北宋哲学家张载提出“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篇》),意思是人与人之间要努力化解冲突、消弭斗争与战争,表达了追求和平的愿望。
他在《西铭》中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大意是说,人是天地所生,渺小地居于天地之间。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构成人的身体,天地的主导就是人的天性。
和谐是万物固有的规律,能否保持和谐,关系着万物的成长与发展;和谐是一种境界,不同的人、不同的物、人与自然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均衡,才能达到和谐统一,自然万物都以和谐为生、为美;和谐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之上,长久永恒,彰显了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与博大胸怀。
和而不同
古人所说的“和”,是“异”中之“和”,没有“异”就没有“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把能否做到和同,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一个标准。
“和而不同”追求内在的和谐统一,而不是表象上的相同和一致。“和”的精神,以承认事物的差异性、多样性为前提,是对多样性的坚守。不同事物或因素之间并存交融,相成相济,互动互补,才能推动万物生生不息。而“同而不和”恰恰相反,它要排斥异己,消灭差别,这种单一化倾向,最终必然导致事物发展停滞,直至灭亡。
例如春秋时期,齐景公听信梁丘据的谄媚,对众臣说梁丘据和自己最为和谐。晏子却不以为然,他说:
“梁丘据只会无端附和主公,你们之间只是‘同’,不是‘和’。和谐就像做羹汤,要用各种调料,搅拌调和让味道适中,味道淡就加料,浓就加水,这样做出来的汤才好喝。君臣之道也该如此:主公正确的决策,臣子应该支持;主公不对的地方,臣子也应该指出,纠正过失。这样国家才能安定,政事才不会出错。
梁丘据为了讨主公欢心,不问对错,始终和主公保持一致,这只是‘同’,怎么会是‘和’呢?这样对主公对国家有什么益处?照他的做法,就像在水里再加水,哪有味道?又好比琴瑟,只弹一个声音,谁会愿意听啊?”
晏子从国家政治的角度,论证了“和”与“同”的本质区别。君臣应当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在充分发表各自意见的基础上达成“和”,才是国家政治的应有状态和理想境界。
“和而不同”的理念可以总结为:君子相交,有容人的雅量,也有坚持己见的操守,能互相取长补短,不趋炎附势,不与黑暗势力同流合污,所以能和而不同。小人相交,都是为了共同谋利,依附强权,各怀损人利己的私心,所以只会同而不和,压抑不同意见,排斥异己。
孔子把事事苟同、不讲道德原则的人称为“乡愿”,他批评说“乡愿,德之贼也”,指出小人、伪君子必然为众人所唾弃。他还提出,判断一个人的德行“不以众人的好恶为依据,应以善恶道德标准为依据”,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妥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