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冤情 释放无辜
摘要
一眼速览
本文出自《新元史·循吏传》,记载了元代司法官曾冲子的为官事迹。曾冲子任职福建期间,安抚落草百姓回乡安居,还顶住压力为十九名错判死刑的无辜者翻案,最终成功抓到真凶。
正文
选编:元戈

赴任安民
元代有个叫曾冲子的人,在至元二十四年,担任福建提刑按察司,也就是当地的司法主官。
福建地理位置偏远险峻,当地小吏常枉法办事,盗贼频繁出没。曾冲子到任后,先贴出安民告示。
原本不少乡民因生计所迫聚集在山泽,落草为寇,想要出来做良民却不敢行动,看到告示后,都来到官府,排队跪拜请罪,这些人后来全都成了安分的良民。
负责监察官员的御史吴曼庆听说这件事,十分赞赏,全力支持曾冲子的做法。
翻冤救人
早些时候,当地有一起抢劫盗窃案,官府原先判处十九人死刑。曾冲子翻阅案卷供状后,说:”这十九个人不是真盗贼。”他打算重新审理,放出这十九个人。
按照当时规矩,如果城里这起盗窃案不能抓到真凶,所有相关官吏都会被牵连治罪。其他官吏都庆幸可以让这十九个人顶罪,免除自己的责任,看到曾冲子要释放这些人,都纷纷出言反对。
曾冲子愤怒地说:”我的官位不值得可惜,这十九条人命怎么办?”他执意极力为十九个人申辩翻案。
过了不久,官府果然抓到了真正的盗贼,赃物齐全证据确凿。原先反对的官吏都十分惭愧,对曾冲子心服口服。
(《新元史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循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