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司法官员是如何对待犯人的

修改时间:2026-05-04 本文访客:

摘要

一眼速览

古代公务领域也有“身在公门好修行”的传统,司法官吏秉持公心处事,往往能留下千古佳话。

本文分享两则古代司法相关人物的行善事迹,品读古人的处事之道。

正文

在敬畏天地、看重德行的古代,多数官吏都能洁身自好、心怀仁义,演绎出不少“身在公门好修行”的传统佳话。

所谓“身在公门好修行”,说的就是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承担着治理国家的重任,应当像方外修行之人一样一心为公,才不辜负“身在公门”的这份担当。

放到今天,“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成了不少人对公权力的解读,在德行标准日渐下滑的当下,这种说法甚至成了不少掌权者的行事座右铭。

姚时可不乘人之危,终得善报

宋朝的姚时可担任狱吏的时候,宰相张邦昌的族弟张某,因参与谋逆的罪名被逮捕,张某和他的家属一同入狱。

张某有一天嘱托姚时可说:“我料到自己这次必死无疑。我生平藏了一笔黄金在暗室里,您可以去取出来。只麻烦您悄悄帮我买一份毒药,等朝廷判决书下来,我就和家人一起饮毒自尽,我们一家的后事就全托付给您料理了。”

姚时可安慰他说:“当今朝廷广施仁政,讼狱大多会从宽处理。我一定会帮您打听消息,如果确实罪不可免,您再做这个打算也不晚。”

后来经过查明,张某根本没有参与谋逆,最终被无罪释放。张某十分感激姚时可保全了自己一家人,拿出一百两黄金要送给他,姚时可坚决不肯收下。

当时姚时可还没有儿子,这件事之后,他一连生了八个儿子,这八个儿子都有才名,接连考中科举,后来都成了有名的士大夫。

王思敏为冤者伸冤,福泽后人

黄岩的王思敏在县衙刑房任职,有一个被关押的人被诬陷成盗贼。王思敏知道这个人是蒙冤,就在县令面前为他辩白,后来县令就把这个人无罪释放了。

王思敏后来参加官员选拔考试,升为泰州判官。那一年泰州发大水,御史到灾区巡查,王思敏带着厚厚的饥民名册去找御史,请求开仓赈灾,御史一开始不同意。王思敏抱着名册直接投河,御史大惊,赶紧派人把他救上来,也同意了开仓赈灾的请求。

后来王思敏因守孝辞官回乡,一天他四处挑选安葬父亲的墓地,看到一处风水很好的地方,忽然碰到了之前被他放走的蒙冤之人。那人连忙上前招呼:“这不是我的大恩人吗?您来这里做什么呀?”

王思敏如实相告,说想要找一块好地安葬父亲,看中的就是眼前这块地。那人说:“这座山就是我家的产业,我承蒙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怎么会舍不得这一块地呢?”于是王思敏顺利把父亲迁葬到了这里。

后来王思敏的孙子王济考中进士,官做到参政一职。曾孙王廷瞻,官至刑部尚书,另一个曾孙王廷栋,官至翰林。他的后代子孙,每一辈都有金榜题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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