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贪利害人 恶报迟早

修改时间:2026-06-28 本文访客:

摘要

一眼速览

这是一则清代流传于苏州地区的民间劝善故事,发生在康熙年间。一对母子贪图孕妇寄存的四斗米,害两条人命殒命,最终自己也遭雷击得恶报。故事警示世人莫贪小利作恶,恶报迟早降临。

正文

事发背景

康熙乙亥年,苏州郡发大水,某村有一名孕妇,丈夫重病卧床不起,家中早就没了口粮。她只好抱着刚满三岁的孩子,进城去借米。

借到四斗米后,她动身往回赶。走到离家还有一里多路的时候,忽然下起大雨。孕妇既要抱孩子,又要背米,实在举步维艰。

她刚好看到一户人家门口站着个小孩,就把米暂时寄放在这里,说好自己先把孩子送回家,回头再来取米。

贪利害命

孕妇走后,小孩和母亲商量,悄悄把米藏了起来。等孕妇回来取米时,母子二人一口咬定没见过米,拒不认账。

孕妇又急又怕,不敢回家面对重病的丈夫,自己又早已饥饿难耐,一气之下竟自缢而死。

她家中久病的丈夫失去了唯一依靠,没几天也跟着过世了。一点米的贪念,平白断送了两条人命。

恶报应验

第二年六月,藏米的这户人家搬迁到了郡城的养育巷。忽然女主人耳边听到奇怪的声音说:“我已经在某处告了你,很快雷神就要来惩罚你了。”

不到三天,这对母子就在自家庭院里遭雷击而死,妇人死的时候还抱着自己的孩子。

这件事发生在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是该郡当地人亲眼所见,真实可考。

善恶警示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仅仅因为藏匿四斗米的小利,就害死了两条人命。要知道生命轮回不息,给他人造成的痛苦,自己将来要一一如数偿还。做了恶事,恶报迟早会来。

像故事中的这对母子,为了蝇头小利,付出了生命的惨重代价,到底孰轻孰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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