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雨中祈祷 洪水退去
摘要
一眼速览
本文出自《清史稿》循吏传,记载了清代清官骆钟麟的为官事迹。骆钟麟任职期间一心为民,亲力救灾、整顿弊政,是难得的循吏典范。
正文
初任知县:跪祷退洪水
清朝的骆钟麟,在顺治十六年担任陕西盩厔(今陕西周至)知县。
康熙元年夏天,当地连降大雨,渭水向南漫溢,眼看就要淹没县城。骆钟麟斋戒沐浴,虔诚祈祷,亲自跪入水中。不久后雨就停了,水势骤然减退,洪水转向北流,流出数里远,县城得以保全。

升任知府:除弊救灾民
顺治八年,骆钟麟升任江南常州知府。
当时常州各县赋税繁重,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底层小吏多趁机作奸耍诈。骆钟麟定下法度清理政务,要求小吏必须按现成规定办事,断了他们作奸犯科的空间。
过去下属州县每年按惯例,要给漕运人员馈送三千金,骆钟麟反问:“就算这三千金花得出去,它对我的百姓有什么益处呢?”随即严厉罢除了这个陋习,所有漕运人员都从此收敛手脚,守法办事。
顺治九年,常州发大水,骆钟麟打开官仓放粮,又劝说富人拿出余粮赈济,最终百姓没有流离逃荒。
顺治十年夏天,当地遭遇大旱,骆钟麟穿上粗布衣、脚蹬草鞋,步行出城祈雨。他亲自向上天谢罪,说都是自己这个知府无德,连累了百姓,说到此处泪流满面。
(《清史稿卷四百七十六列传二百六十三循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