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漫谈:顾恺之烧债券 论敬天知命
摘要
一眼速览
东晋名家顾恺之为了帮乡里减负,设巧计拿走儿子顾绰的所有债券,当众全部烧毁。
顾恺之秉持敬天知命的理念,命人写下《定命论》,引证先贤言论阐发安守本分的道理。

正文
顾恺之巧计烧债券
东晋著名画家顾恺之的家庭十分和睦,深受州郡乡里的敬重。顾恺之共有五个儿子:顾约、顾缉、顾绰、顾缜、顾绲。
三儿子顾绰家底丰厚,乡里的士人和百姓,很多都欠他的债。顾恺之多次禁止他放债、讨债,却一直没有效果。
后来顾恺之出任吴郡太守,就对顾绰说:“我一直不允许你放贷给别人,后来静下心想想,穷人日子确实不好过。民间欠你的债务还有多少没收回?趁我现在做郡守,帮你督促催收。不然以后哪还有这样的机会帮你讨债?你所有的债券都放在哪里?都拿出来,我帮你去收。”
顾绰听了十分高兴,就把整整一大柜子债券都拿出来,交给了父亲顾恺之。没想到顾恺之拿到债券后直接全部烧毁,还派人四处传话:“凡是欠我三儿子顾绰钱的,都不用再还了,所有债券已经烧毁了。”顾绰为此懊悔了一整天,之后才慢慢心气平静下来。
敬天知命的《定命论》
顾恺之常说:人的命运自有天定,不是靠个人的智慧和能力就能改变的。人只应该恭敬约束自身行为,信从上天安排,安分守己,才是正道。
可那些昏昧不明的人,不懂这个道理,妄自追求侥幸,争强好胜强求利益,最终只会毁坏正道,也改变不了天定的命运。
于是顾恺之把自己的观点告诉顾愿,命令顾愿去写《定命论》一文,文中旁征博引说道:
孔子说:“一个措施主张的实行,是天命决定的;这个主张的废除,也是天命决定的。”
左丘明又称:“上天所支持的事物,就不可以毁坏;老天想要毁灭的事情,就无力支持。”
子夏也说:“人的生死,由天命所注定;富贵也是老天的旨意。”
孟子就因为没有遇到鲁君重用而写文感叹。
这些都是命运的不寻常搭配和安排,命运决定了人们的成败,也决定了人们的离合,从来都是如此。
这则故事记载于《宋书·顾恺之传》。
史籍原文附载
恺之家门雍睦,为州乡所重。五子约、缉、绰、缜、绲。绰私财甚丰,乡里士庶多负其责,恺之每禁之不能止。及后为吴郡,诱绰曰:“我常不许汝出责,定思:贫薄亦不可居。民间与汝交关有几许不尽,及我在郡,为汝督之。将来岂可得。凡诸券书皆何在?”绰大喜,悉出诸文券一大厨与恺之,恺之悉焚烧,宣语远近:“负三郎债,皆不须还,凡券书悉烧之矣。”绰懊叹弥日。
恺之常谓秉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应恭己守道,信天任运。然暗者不达,妄求侥幸,徒亏雅道,无关得丧。乃以其意,命顾愿著《定命论》,其辞曰:“仲尼云:‘道之将行,命也;道之将废,命也。’丘明又称:‘天之所支,不可坏;天之所坏,不可支。’卜商亦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孟轲则以不遇鲁侯为辞。斯则运命奇偶,生数离合,有自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