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传文化】陶冶性情
摘要
一眼速览
中国传统音乐素来不以刺激感官为核心目的,而是以陶冶性情、寓教于乐为核心功用。古人通过礼乐相辅的制度设计,用合于正道的雅乐涵养人心、移风易俗,实现润物无声的道德教化。

正文
古人非常注重音乐对人心的正向影响,主张音乐的核心价值是教化,而非单纯刺激感官。
古代人视“陶冶性情”或“寓教于乐”的道德引导,为音乐的主要功用。《乐记》中谈到:“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意思是先王制礼乐的目的,乃是帮助人收敛节制其过分的情欲。正如《欧阳文忠全集》所言:“七情不能自节,待乐而节之,至性不能自和,待乐而和之”。
不同层次音乐的不同影响
音乐有不同的层次:
低层次的音乐悖逆天道中庸的原则,对人性的宣泄毫无节制,会引导人走向颓靡或暴戾的极端,最终消磨人的本心,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亡国之音。
而高层次的音乐是天道的体现,使人在享受音乐的同时,受到道德的熏陶,涵养心性,是入德之门。
唐经学家孔颖达曾说道:“善乐感人,则人化之为善;恶乐感人,则随之为恶。”
礼乐相辅的教化逻辑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乐记》说:“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者所以缀淫也。”乐是内心德行的体现,礼的作用是规范人的行为(这里的“淫”是行事过头的意思)。
《乐记》中认为礼乐充盈于天地,合于阴阳,通于鬼神,极其高远深厚,规范着人类的一切行为。所以谈乐不能不涉及礼,周代礼乐制度中设有专管邦国教化职责的官员,任务之一就是驯化百姓的情性而使之和顺。
而要达到百姓内和外顺的教化目的,就必须以“五礼”、“六乐”去实施教化,以乐辅礼,以乐施教,做到“礼节民心,乐和民声”。
音乐以德行为核心根本
符合正道的音乐被古人称之为“德音”,惟有这样的音乐,才能奏于庙堂,播于四方,化育万民。
《乐记》中记载:“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者”,德是人的天性,乐是德散发出的光华。
《乐记》中有“德成而上,艺成而下”的论点,认为“唯乐不可以为伪”,指出音乐的内容内涵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道德修养才是首要的。要表达音乐的深层内涵,奏乐者要有较高的德行与修养,才能奏出真正能感动人心的音乐。
孔子对雅乐的推崇
孔子尤其看重音乐的道德含义,强调音乐从道德层面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要同时兼顾“善”和“美”,推崇“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雅乐。雅乐的特色正在于其平和雅正、温厚含蓄,因而可移风易俗和导人向善,其风格是含蓄的、平静的,与所谓繁手淫声,追求声响效果复杂多变的俗乐恰恰相反。
《乐记》上说:“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只有合于道的音,才能称为乐。正所谓“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