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庄
南北朝421年—466年
简介
谢庄 (421年—466年), 字 希逸 , 陈郡 阳夏 人。 南朝宋 官员、 文学家 ,宋太子右卫率 谢弘微 之子,在宋官至 金紫光禄大夫 。文学方面尤以 赋 著名,代表作品有《 月赋 》。
生平时间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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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年
谢庄七岁就能写文章,通晓《论语》,长大后亦得宋文帝赏识,初任始兴王 刘濬 后军法曹行参军,后历转太子舍人、 庐陵王 文学, 太子洗马 ,中舍人,庐陵王南中郎 咨议参军 等职。后改任随王 刘诞 的后军咨议,并领记室。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入为太子中庶子。 元嘉三十年(453年),太子 刘劭 发动兵变弑父继位,转谢庄为司徒左长史。同年武陵王 刘骏 等人起兵讨伐,刘骏就秘密将讨伐檄文送给谢庄,请他代为散布。谢庄遂命心腹密书刘骏以表忠诚。不久刘劭兵败被杀,刘骏登位,即宋孝武帝,谢庄改任 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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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年
孝建元年(454年),谢庄转左卫将军。当时谢庄见朝廷官员入仕之途很少,贤才不足,遂建议不要只让选部独举,而让大臣各自举荐贤才,并按那些人的表现对举荐者作出奖赏或惩罚;又提倡恢复宋文帝时地方官员六年任期的制度。然而最终谢庄的建议没被采纳,而地方官员任期由六年缩为三年的政策亦被视为是南朝宋从 元嘉之治 中衰落的一个原因。 同年,谢庄又调任吏部尚书,但谢庄自以多病而不想担任这个选拔人材的职位,到孝建三年(456年)就因请病太多而被免职。 大明 元年(457年),谢庄任都官尚书,其时又曾上书以其时冤狱甚多,建议改革刑政,他表示当时由身份卑微的督邮去复核地方官员的判刑的制度之缺憾,提出“两造之察”,畿内由郡府和 廷尉 两级复核各县定刑;而畿外各地亦设 刺史 及廷尉两级的复核机制,要求县府定刑后上报郡府或刺史,并将犯人送去,由他们复核施刑,若果无法定夺,则再上送廷尉作最终复审。制度务求做到减少冤杀。 其时孝武帝忧心皇权会旁落予臣下,而吏部尚书主典选任官员,就最具影响力,故此就废除五兵尚书,将吏部尚书增为二人,选了谢庄及 顾觊之 出任,以分薄吏部尚书的权力。后谢庄又转左卫将军,加给事中。大明五年(460年)又再当侍中,兼领前军将军。后又改领游击将军并加领本州大中正。随后又外任晋安王 刘子勋 的征虏长史、广陵太守、加冠军将军。接着又以冠军将军转任太宰长史。大明六年(461年)又再次出任吏部尚书,领国子博士,不过次年就因为公车令张奇一案所累而被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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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年
孝武帝时宠爱 殷淑仪 生的新安王 刘子鸾 ,想为他交结有才能及名望的人,于是命谢庄当他的长史,兼临淮太守。谢庄尚未拜官就获改任命为吴郡太守。谢庄又以多疾而不想离京,于是还是上任长史兼临淮太守的职位。大明八年(464年),孝武帝去世,太子 刘子业 即位,即宋前废帝。前废帝立即就将一度威胁其太子之位的刘子鸾及其他由殷淑仪所生的子女全部赐死,而在其即位时升为金紫光禄大夫的谢庄亦被其追究曾在殷淑仪死时为其作的 诔文 (《宋孝武宣贵妃诔》)中写过“赞轨尧门”,引了 西汉 汉武帝 宠妃 赵婕妤 怀武帝幼子 汉昭帝 十四个月才分娩,人称 尧帝 降生而武帝改钩弋宫门为尧母门之事,也要将其处死,惟因 孙奉伯 藉辞要他先吃点苦头才死,才得改为囚禁于 左尚方 。 泰始 元年(465年),湘东王 刘彧 策动宫变杀死刘子业,谢庄得以逃出,不久刘彧即位为帝,即宋明帝,以谢庄为散骑常侍、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领寻阳王师。后来谢庄转任 中书令 ,不久又加金紫光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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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年
泰始二年(466年),谢庄去世,享年四十六岁,获追赠右光禄大夫,谥 宪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