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县守城有功+1
任潍县知县守城保境,士民为其立生祠
1612年—1672年
宦海浮沉半生,工文翰留著述
明朝 · 1612年—1672年
点五常看加分记录
「保境安民,深受百姓拥戴」
任潍县知县守城保境,士民为其立生祠
历史定论:任内守城有功,获士民立祠纪念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周亮工出生,久居金陵,后中进士授潍县知县
周亮工生于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祖籍江西金溪,籍贯河南祥符,即今天的开封市,成年后长期居住在金陵也就是南京。
崇祯十三年(1640年),周亮工考中,随后被朝廷授予山东潍县知县一职,正式成为明末官员。
他在潍县任上守城有功,保境安民,当地的士民感念他的保境守土之功,主动为他建立了祭祀。
顺治二年降清,历任多职,推倡诗文化作颇丰
清顺治二年(1645年),豫亲王多铎率军南下江南,周亮工前往军门投降,成为清朝的官员。
入清之后,他先后担任江南盐法道道员、福建按察使、户部右侍郎,康熙六年任江安十府粮储道参议。
他善古文宗法唐宋八大家,推崇严羽诗论,建祭祀,与诸生唱和,撰有《赖古堂全集》等著作。
康熙八年被劾入狱,遇赦焚书,不久去世入贰臣传
康熙八年,漕运总督帅颜保弹劾周亮工,称他放纵差役侵扣公项,周亮工因此被逮捕入狱。
周亮工后来遇到朝廷大赦得以释放,晚年他做出的举动,焚毁了自己的不少著作。
康熙十一年(1672年)六月,周亮工在馆舍去世,后来《清史列传》将他列入《》中。
康熙 八年 漕运总督 帅颜保 劾“纵役侵扣诸款”,亮工被捕,遇赦得释。晚年有 焚书 之举。康熙 十一年(1672年)六月卒于馆舍。《 清史列传 》列入《贰臣传》。
该阶段没有对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