驷马之门 兴于心地
摘要
一眼速览
本文讲《汉书》记载的西汉官员于公的故事,他坚持为东海孝妇平冤,积德修心,预言子孙兴盛,后来果然应验,留下“于公高门”的经典典故。
故事诠释了“福从心地来”的传统向善观念,通俗易懂富有启发。
正文
西汉时,东海郯县(今山东郯城)有个人叫于公,他的儿子于定国后来官至丞相,孙子于永官至御史大夫,子孙都得到封侯的爵位。
于公早年曾任县狱吏、郡决曹,精通法律,断案执法一向公正,无论大案小案都详细查访、认真审理,知道有冤情一定会出手营救,百姓都很感激他,还为他立了生祠,叫做“于公祠”。
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他为“东海孝妇”洗雪冤案的事,这件事不仅流传千古,还留下了因果报应真实不虚的道德警示。

孝妇蒙冤,大旱三年
东海郡有一名孝妇,年轻时就守了寡,也没有子女,一直恭恭敬敬奉养婆婆。婆婆心疼她,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肯答应。
婆婆对邻居说:“我这个孝顺媳妇,侍奉我这么多年,又勤快又辛苦。我可怜她年轻守寡,还没有子嗣,我年纪大了,还要长久拖累她,我心里实在不安,这可怎么办呢?”没想到,婆婆最后竟然自缢身亡了。
谁知道,婆婆的女儿反而到县衙告状,说:“是那个妇人杀了我母亲。”县官抓了孝妇,孝妇辩解自己没杀人,可架不住县吏严刑逼供,最后竟被屈打成招。
案子定下来后,上报到郡里的官府。当时于公正好做郡决曹,他认为这个妇人侍奉婆婆十多年,孝顺之名传遍乡里,绝对不可能杀了婆婆。可当时的太守根本不听他的意见。
于公为这个案子明查暗访,确认是一桩大冤案后,急得寝食不安,反复为孝妇辩白,想给她留一条生路。无奈县官昏庸、太守愚昧,根本不听于公再三直谏,也不仔细调查,最后还是把孝妇判了死刑,让无罪的人蒙冤而死。
于公极力争辩也没能改变结果,抱着案卷在府中痛哭不已,最后辞职离开了官府。
孝妇冤死后,东海郡整整枯旱了三年,五谷不熟,颗粒无收。后来新太守上任,占卜问大旱的缘故,于公这才说出孝妇的冤情:“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冤杀了她,大旱的灾祸,根源就在这里。”
新太守重新核查了全部案卷,为孝妇平了反,还亲自到孝妇坟前祭奠,立墓碑表彰她的孝行。祭祀刚结束,天上就下起了大雨,当年东海郡就五谷丰收。郡里的百姓从此更加敬重于公。
预修高门,子孙兴盛
后来有一天,于公家的巷门坏了,当地的父老乡亲一起来帮他修理。于公对大家说:“修的时候,可以把门修得稍微高大一些,能容下拉着四匹马的高盖车进出就好。”
众人听了都很疑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于公只好说:“我这辈子审办案件,攒下不少阴德,从来没有冤枉过好人,将来我的子孙一定会兴旺发达。”大家都相信他说的话,按他的要求把门修好了。
后来,于公的儿子于定国,也先后做过县狱史、郡决曹、廷尉,继承了父亲严谨办案、秉公无私的品格,审理案件一向公平宽恕,闻名当世。
史书记载于定国“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加审慎之心”,意思是说他审案公平,尽量照顾鳏寡孤独的弱势群体,存疑的罪名都从轻判处,审理案件时时处处保持审慎。
当时的人都说“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无冤”,连汉宣帝也称赞:“于定国任廷尉,百姓不用担心会蒙冤受屈。”后来于定国果然当上了丞相,他的儿子于永,也以孝顺闻名天下,因为贤良被选为驸马,娶了馆陶公主刘施,后来还做了光禄勋、御史大夫。
汉代的“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于定国父子就占了其中两个位置,还都封侯传世,称得上是富贵兴旺的大家族了,果然应验了于公当年说的话。“于公高门”也成为成语典故,一直流传到今天。
福由心造,典故长存
这件事明确记载在正史《汉书》当中。于公深信因果,心存敬畏,所以行事坦坦荡荡,为官处事怀着公正仁恕的心,他的所作所为,也透露出中国传统的因果报应观念。
如果能像于公一样,秉持公心,执法公正,为冤枉的人昭雪,那所作所为全是救人、利人的好事,积累下善德,自然没有恶果需要害怕,也自然会有福报等着自己。
先贤评价说:“‘驷马之门’亦兴于心地耳。”古语也说“欲广福田,须凭心地”,所谓的百福千祥,种种福分祥瑞,不都是从顺应天理、行善积德当中得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