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传文化】淫邪害人 必遭天谴
摘要
一眼速览
本文讲述了清代两则印制传播淫邪书籍的商人,得到不同报应的故事。
故事警醒世人,传播淫邪内容败坏风气,改过方能转祸为福,作恶终会自食恶果。

正文
这是两则发生在清朝,因传播淫邪害人而遭到报应的故事。
苏州杨氏:毁版改过得善果
杨氏是苏州人,以卖书为业。他家中藏有不良艳情小说的印版,靠售卖这本书获利不少,可自己却常年被病痛纠缠,日夜离不开汤药。他成婚多年,一直没有子嗣。
有位朋友劝诫他说:“你结婚多年无子,赚的钱又全部花在了治病买药上,这恐怕和你印卖这种害人的书、以此谋利有关,是上天在惩罚你啊。趁现在赶紧毁掉印版,或许还有机会改过自新。”
杨氏猛然惊醒,立刻找出印版,劈碎后焚烧干净。从此之后,杨氏再也没有病痛困扰,没多久妻子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他又开了一家正经的文远堂书坊,家业也渐渐富足起来。
扬州书商:恋财不舍遭恶报
扬州有个书商,家中也藏着这本不良艳情小说的印版。他家里本来就颇有资产,开了三处书坊,常年靠卖这类淫书获利。旁人多次劝他毁掉印版,他始终舍不得。
有一天,他和儿子一同前往苏州,儿子因有事提前返程,他留在客栈突然发病,连床都下不了。同行的人打算送他回家,结果刚走到码头就断了气。儿子闻讯赶来的时候,发现他的脸已经腐烂,蚊虫密集聚集,血水不断溢出。人们都说,这就是他印卖淫书招来的恶报。
他死后,有一位读书人出钱买下这块印版,当场就销毁了。从此以后,苏州、扬州两地再也没有这种淫书流传,当地人心风气也变得清正起来。
淫邪之事本来就违背人伦,是人神共愤的恶行。如果还去宣扬传播,必定会坏人心志,引人向恶,这是罪大恶极的罪过。万望所有人都能以此为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