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由天定 事在人为(5)

修改时间:2026-05-04 本文访客: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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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接续前文,讲述唐代宰相元载专权乱政、贪腐亡身的旧事。借史事阐发善恶有报、天理昭彰的传统文化理念。

正文

(接上文)

贪婪无厌 自取其祸

唐代的元载,任宰相期间奢侈无度,结党营私,排除异己,一心专营私产,大兴土木。
史载“时元载专政,益堕国典,若非良金重宝,趑趄左道,则不得出入于朝廷”,且“所居第宅崇侈,子弟纵横,货贿公行”。

元载在长安城中建成南北两所豪华宅第,另有别墅共数十处。他在宅院里建造芸辉堂,汇集了各种奇珍异宝;这座厅堂得名芸辉堂,是因为用了于阗出产的香草芸辉磨屑涂抹墙壁。史书记载“在相位多年,权倾四海,外方珍异,皆集其门,资货不可胜计。轻浮之士,奔其门者,如恐不及。”

元载贬低前贤,认为天下文才武略没有比得上自己的。为了大权独揽,他提出新规:凡是官员想要上疏奏事,必须先申报本司长官,由长官申报宰相,再由宰相奏明皇帝;任命六品以下官员时,吏部、兵部直接跟着等级一起奏报,不必检查审核。

刑部尚书颜真卿等人当即提出反对,指出这是阻塞言路,元载的计划没有得逞。但他怀恨在心,后来诬陷颜真卿诽谤朝政,把颜真卿贬为硖州别驾。

已经罢官的殿中侍御史李少良,上疏揭发元载的奸佞行径,元载得知后,枉加罪名,把李少良等数人杖杀于公府。从此之后,路上行人只能以目示意,不敢公开议论元载的劣迹。

元载任用贪赃枉法的小人,排挤忠良,纵容手下官吏和家中妻儿收受贿赂,卖官鬻爵。凡是江淮方面的地方要职,以及京师行政机构的重要官员,他必定安排自己的心腹党羽。

元载作恶多端,唐代宗下诏逮捕元载。抄家的时候,起出赃物无数,仅钟乳就抄出五百两,胡椒抄出八百石,其它珍贵物品,金银财宝,绫罗绸缎,堆积如山。

善者获福,恶者遭殃,古今无数事实都是验证,读来令人凛然警醒。举头三尺有神明,一直监察着人的行为,天理制约着世间一切,因果循环、善恶有报是客观存在的真理,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取材于《德育古鉴》、《太上感应篇例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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