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照
明朝1401年—1471年
简介
明正统元年(1436年),郑照由 国子监 生授江西安远县令,后改任江西德安县令,两县各历三任 。
生平时间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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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年
明正统元年(1436年),郑照由 国子监 生授江西安远县令,后改任江西德安县令,两县各历三任 。郑照为官坚守“无贪利,无失政,无冤民,操守甚峻”的准则 。任职期间,郑照将胥吏每月奉送的礼金全部缴公,并常以俸禄修桥铺路、扶贫济困 。在江西七十三县廉官考评中,郑照排名第一 ,都御史兼江西巡抚 韩雍 将其事迹上奏朝廷 。 明英宗 赐郑照“金锁铁铃”及“廉官”称号,并赏赐西蕃进贡的白鹤 。后复查证实郑照家贫,曾将四子送人抚养 ,明英宗深受感动,加封“廉官第一”,并钦赐“贤令尹”,诏令送出的四子“复姓归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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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年
明景泰四年(1453年),郑照五十三岁时,因年高体弱上章辞官,告老归乡 。乡居期间,郑照与乡中耆旧制订乡规民约,倡导良俗,教化乡民,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方文教发展 ,并有“一瓢清水付儿孙”的典故流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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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年
明成化七年(1471年),郑照因病逝世,享年七十一岁 。郑照墓葬于 仙游县 东门外 宝坑村 。乡人感其品行,赠谥号为“清介”,俗称“清介先生” 。明状元 柯潜 撰联赞曰:“拜命治华封,百里苍生沾雨露。乞辞归故里,一瓢清水付儿孙。” 尚书 郑纪 亦撰联彰表其政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