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谢峻,仅取书籍吏仆
谢弘微
东晋至南朝宋392年—433年
人物定论 武 · 名将
廉谨守礼,淡泊权财,一代名臣
档案
东晋至南朝宋 · 392年—433年
五常成就
点五常看加分记录
「轻财重义,不取分外之财」
谢混被诛,受托经营九年产业
东乡君去世,分文不取遗财
历史定论:为后世士族树立清介标杆
「举止端方,事事遵从礼法」
十岁过继,行为全合礼节规范
母丧兄丧期满后仍长期食素
历史定论:为家族树立守礼典范
「机敏缜密,处事周全得当」
乌衣巷宴,数言折服众人
入宋后参与朝廷核心机密事务
历史定论:深得宋文帝信任参与机密
生平大事件 (2 幕 · 2 条生平)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受托打理谢混家业九年
受托孤之重,秉公持正,产业丝毫无损
- 谢混因牵连刘毅案被杀
- 受托经营谢家产业九年
- 东乡君归后家业远超往日
义熙八年,谢混被刘裕认定为谋逆同党诛杀,其妻被下诏与谢氏脱离关系,临行前将全部家事委托给谢弘微处理。
谢混生前一门两封,坐拥十余处田产、上千僮仆,身后只留下两个数岁的幼女。谢弘微处理谢家产业全秉公心,所有收支都记录得十分详尽。
九年后南朝宋建立,降封东乡君获准返回谢家,发现屋舍修护完好,仓库充实,产业比谢混在世时还有所增益,当场感叹谢混识人眼光精准。
- 晋陵公主
- 谢混之妻,后降封东乡君
- 刘毅
- 东晋末年与刘裕争权的将领
东晋时有爵位的谢氏子弟大多都会获授员外散骑侍郎,
东晋时有爵位的谢氏子弟大多都会获授员外散骑侍郎,弘微亦不例外,又任琅邪王 司马德文 的 大司马 参军 ,后迁通直郎。入宋后为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宜都王 刘义隆 的 文学 ,又转镇西咨议参军。元嘉元年(424年)刘义隆即位为帝,即宋文帝,弘微改任 黄门侍郎 ,当时与 王华 、 王昙首 、 殷景仁 、 刘湛 并称为五臣。后谢弘微转尚书吏部郎,参与机密事务。不久又转右卫将军,当时文帝更特许谢弘微自选其官属。元嘉六年(429年),宋文帝立 刘劭 为皇太子,并选东宫官属,弘微遂兼领 太子中庶子 。不久又加任 侍中 ,但弘微不想身居权要之位,故获解中庶子。元嘉八年(431年),弘微因病解右卫将军,改以太子右卫率身份还家休养。次年,刘混妻 东乡君 去世,与谢混合葬,谢弘微抱病送葬,病情于是更加严重,终于元嘉十年(433年)去世,享年四十二岁。
抱病送葬后病逝身后获厚葬追赠
抱病赴丧病情加重,四十二岁去世
元嘉八年谢弘微因病辞去右卫将军职务,改以太子右卫率的身份返回家中休养,此后一直身体抱恙。
元嘉九年去世,要与谢混合葬,谢弘微不顾自身重病坚持亲自为送葬,一番奔波后病情急剧加重。
元嘉十年谢弘微病逝,终年四十二岁,宋文帝闻讯十分痛惜,下令派二卫共一千人处理丧事,追赠谢弘微为。
- 东乡君
- 谢混之妻,原晋陵公主
- 太常
- 南朝宋朝廷追赠的官职
十岁过继拒受丰厚遗产
年少守礼,淡泊财物,初显品性
- 过继谢峻承袭爵位
- 拒受巨额遗产仅取书籍吏仆
- 谢混对其大为赞赏
谢弘微十岁时,因堂叔谢峻没有子嗣,按礼法过继给谢峻为后。谢峻是谢安的孙辈,与弘微原本血缘疏远,二人此前也素不相识。
过继后弘微按规制承袭谢峻爵位,按律可继承谢峻留下的丰厚遗产。但出身本家贫俭的弘微,只收下数千卷书籍和数名建昌国吏,其余财产一概没有接受。
堂叔听闻此事后大感惊讶,下令将建昌国的俸禄与弘微本家共享,弘微推辞不过才少量接受部分财物。
- 建昌县侯
- 谢峻留下的爵位封号
- 谢混
- 东晋名士,谢弘微堂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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