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阻武宗荒废朝政,因此遭贬谪
舒芬
明朝1484年—1527年
人物定论 平民 · 布衣
直谏守节,一代忠孝状元
档案
明朝 · 1484年—1527年
五常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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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义直谏,不易其志」
参与大礼议争礼,被廷杖夺俸
历史定论:以死谏争,彰显士大夫节气
「幼颖悟,状元及第」
七岁能诗,十二岁作赋获知府举荐
会试第十一名,廷试一甲第一名
历史定论:文才出众,著述留存后世
生平大事件 (2 幕 · 3 条生平)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舒芬出生,幼年显才获举荐
舒芬出生,自幼聪慧,未成年因文才获举荐
舒芬出生于明朝成化二十年(1484年),籍贯为江西进贤梓溪,祖籍江浙东阳,自幼便展现出超出常人的文才。
他七岁就能作诗,十二岁时写出,将文章献给当时的南昌府知府。
欣赏他的文才,将他举荐为博学弟子,舒芬由此获得了更好的进学条件。
- 《驯雁赋》
- 舒芬十二岁创作的辞赋作品
- 祝瀚
- 明代时任南昌府知府
正德 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第二十三名
正德 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会试第十一名,廷试一甲一名进士(状元),授 翰林院 修撰 ;敢言直谏,在 武宗南巡之争 中,因谏阻 明武宗 巡游无度、荒废朝政,遭谪为 福建 市舶司 副提举 。
高中状元,谏阻南巡遭贬谪
舒芬科举中状元,因谏阻武宗南巡遭贬
- 高中廷试一甲第一名状元
- 谏阻明武宗巡游荒废朝政
- 谪贬福建市舶司副提举
正德二年(1507年),舒芬在江西乡试考中第二十三名举人,后赴京会试,于正德十二年(1517年)考中会试第十一名。
随后的廷试中,舒芬被选为一甲第一名进士,即状元,朝廷授予他的官职,正式步入明代政坛。
舒芬为人敢言直谏,想要南巡,巡游无度荒废朝政,舒芬参与进谏,因此被谪贬为福建市舶司副提举。
- 翰林院修撰
- 明代翰林院的史官官职
- 明武宗
- 明朝第十位皇帝
参与大礼议,跪谏受杖后去世
复官后参与大礼议跪谏,悲愤辞世
- 明世宗继位后舒芬复官
- 参与大礼议长跪左顺门谏争
- 受杖夺俸,归乡后悲愤去世
明世宗朱厚熜继位后,舒芬被朝廷重新起用,恢复了原来的官职,继续在朝任职。
嘉靖三年(1524年),朝廷爆发事件,舒芬与百余位官员一同长跪于外,坚持自身主张。
舒芬因此被廷杖,被罚剥夺俸禄三个月,之后因母亲去世,他扶灵柩南归家乡,不久悲愤去世,世人称他为。
- 忠孝状元
- 世人对舒芬的尊称
- 大礼议
- 明代嘉靖初年的政治事件
- 左顺门
- 明代官员跪谏的宫门地点
追谥文节,建祠纪念
万历年间追谥,地方建祠纪念其节气
舒芬去世八十余年后,到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明神宗为舒芬追赠谥号为,肯定他的生平气节。
同年,江西进贤的当地士民,选址在县城的坛石山,修建了纪念舒芬的祠">祠。
修建这座祠堂,是为了纪念舒芬的文华与节气,将他的事迹传扬给后人。
- 文节祠
- 进贤士民为纪念舒芬建的祠
- 文节
- 明神宗给舒芬追赠的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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