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水利工程建设建议+1
多次提水利相关建议均获采纳
1710年—1764年
勤力河务,一生宦海浮沉
清朝 · 1710年—1764年
点五常看加分记录
「提出水利建议多被朝廷采纳」
多次提水利相关建议均获采纳
历史定论:助力清代地方河务治理发展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清代官员叶存仁出生
据记载叶存仁于出生,籍贯为,留存信息仅此基础内容,后续入仕开启为官生涯。
清代康熙后期政局稳定,江南地区河务事务繁多,亟需能员干吏处理相关治水事务。
叶存仁成年后进入仕途,从基层地方知县做起,逐步获得升迁,正式踏入清代官僚体系。
叶存仁出任基层地方行政长官
雍正十二年,叶存仁得到朝廷任命,补授一职,正式成为清代基层官员。
江苏铜山地处黄河下游沿线,历来水患频发,河务是当地最重要的政务内容之一。
任职期间叶存仁表现合格,很快获得升迁机会,调任专门负责河务的同知职务。
叶存仁负责河务,提出多项可行建议
乾隆元年,叶存仁升任,正式负责地方河务工程相关事务,开启专业河务生涯。
任职期间,叶存仁多次参与勘查工作,先后提出筑土坝、疏通河川、增设护城河等多项建议。
这些建议贴合地方实际水情需求,全部获得上级主官采纳,为当地水利治理做出了切实贡献。
凭借河务任职积累的功绩,叶存仁逐步升迁,最终做到按察使、布政使等省级高官。
叶存仁遭牵连免职后多次调任
乾隆十九年二月,刑部尚书查核钱粮,弹劾历任道员侵欺钱粮,叶存仁遭牵连被免官。
不久之后朝廷重新启用叶存仁,授予他河南布政使一职,后又因浙江任内失察降为河南按察使。
乾隆二十二年六月,叶存仁调任广西布政使,最终于1764年去世,结束了自己的为官生涯。
该阶段没有对应事件